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一、享受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二、享受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注意:
1、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纳税人申请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依法缴纳现住房转让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新购住房为新房的,应当按照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房屋交易合同备案。
三、退税额计算公式
退税金额的计算,要视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大小不同,以不同方式计算:
注意:
1、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2、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3、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①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②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4、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5、如何确认出售现住房的时间呢?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四、资料提供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
(1)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纳税人身份证件;
②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③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④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注意:
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
五、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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